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海波,男,****年**月**日出生,住黑龙江省嫩江市。
被执行人:张世娟,女,****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住黑龙江省嫩江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海波与被执行人张世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黑1121执151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