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孝感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所地:孝感市交通大道26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90001129637XX。
法定代表人蒋亚林,该局局长。
被执行人:湖北神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孝感市体育大道神水街21号。
法定代表人:周宝翠。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被执行人湖北神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一案中,经司法网络总对总查询及传统查询,约谈申请执行人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暂不申请执行,本院已将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终结(2019)鄂0902行审93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