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梅宇阳(申请执行人)、郑州市中牟县刘集镇朱三庄村1队1组(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梅宇阳与郑州市中牟县刘集镇朱三庄村1队1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75.00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郑州市中牟县刘集镇朱三庄村1队1组给付梅宇阳案件款共计1025元,交纳执行费50元。至此,梅宇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122民初159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朱卫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鲁韶华 书记员校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