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王博,男,1993年10月3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2240319931003XXXx,汉族,住吉林省敦化市。
审理经过
被执行人王博责令退赔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1)吉7504刑初14号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退赔脏款101772.00元,罚金600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网络查控及传统调查,被执行人王博无可供执行财产,现在押无收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