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申请执行人:才让端知,男,藏族,****年**月**日出生,农民,住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马克唐镇科沙唐村*号。公民身份号码:×××。
被执行人:桑杰吉,女,藏族,****年**月**日出生,农民,住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隆务镇德合隆南路*号*栋*单元*号。公民身份号码×××。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才让端知与被执行人桑杰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2021年9月25日申请执行人才让端知与被执行人桑杰吉达成延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青2321执2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