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任海恩(申请执行人)、郑州张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任海恩与郑州张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3227.0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4821.00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将扣划的34423元案款转付给任海恩,郑州张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交纳执行费398元。至此,任海恩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122民初939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朱卫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鲁韶华 书记员校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