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杭州品沐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 法定代表人:李斌,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蒋莹,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徐忠敏,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河间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杭州品沐设计有限公司与徐忠敏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20)沪73民初61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申请执行人杭州品沐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忠敏达成执行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徐忠敏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黄旻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庞曦阳 书 记 员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