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全尼布
被执行人孙海成
审理经过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全尼布与被执行人孙海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从2021年7月份起每月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2000元直至标的履行完为止。如逾期,本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甘3021民初53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