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移送执行人:罗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王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户籍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

审理经过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黔2728刑初223号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人罗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2021年1月11日向本院移送执行,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标的55600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王某的存款。

二、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王某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王某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以上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以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长 李 磊

审判员 金世富

审判员 冉瑞波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饶茜涵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