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
被执行人廖元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王义,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我院于2021年4月28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与被执行人廖元挺、王义罚金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7月30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