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山西圣安鑫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河津市山西铝厂十二号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王敬文,总经理。
被执行人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路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吴碧海。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山西圣安鑫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9日作出的(2017)晋0882民初2222号民事判决书已于****年**月**日出生效。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2月6日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4日作出(2021)黔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中止(2017)晋0882民初222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