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吴利英,女性,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天镇县贾家屯乡楼子疃村**。

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住大同市新建南路**,法定代表人陆晓军。

被执行人:刘生,男性,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住天镇县玉泉镇平安里庙前路**/div>

被执行人:曹福锁,男性,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阳高住阳高县龙泉镇富贵村富**iv>审理经过 本院在申请人吴利英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刘生、曹福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20年11月24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拒不履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一、对被执行人刘生名下的晋B7Q3**小轿车一辆予以查封。

二、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刘生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长 黄 然

审判员 马 彦

审判员 史雪峰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艺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