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四川省绵竹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云凌,绵竹市新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黄仁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四川省绵竹市。
审理经过
原告黄志与被告黄仁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直接向被告黄仁贵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本院依法向被告黄仁贵公告送达,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