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耿桂莲、包玉庭:
耿桂莲申请执行包玉庭的合同纠纷一案,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右民初字第71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包玉庭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耿桂莲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包玉庭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右民初字第715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