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吕楷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汕头市人,住潮南区红场镇大輋城平埔二巷*号,公民身份号码440××××××××××××*。 被告:梁秋玲,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广东省阳山县人,住小江镇塘冲村委会苦竹村*号,公民身份号码441××××××××××××*。
审理经过
原告吕楷骏诉被告梁秋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5日立案。2021年4月14日,原告经传票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25元(原告吕楷骏已预交),由原告吕楷骏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黄 萍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邱竟威 书记员 黄超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