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项曼妮,女,****年**月**日出生,住新疆阿拉尔市。

委托代表人:邵萍,女,****年**月**日出生,住新疆阿拉尔市。

被执行人:宋军昌,男,****年**月**日出生,住新疆阿拉尔市。

被执行人:宋新攀,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新疆阿拉尔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项曼妮与被执行人宋军昌、宋新攀借款纠纷一案,于2021年5月12日申请执行人项曼妮的委托代理人邵萍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兵0101执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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