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吕小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兰州市红古区。
被执行人:张燕,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兰州市红古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吕小鹏与被执行人张燕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甘0111民初62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吕小鹏于2020年6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101400元(含执行费140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2020年6月16日本院依法通过“总对总”查询系统第一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2020年12月22日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惩戒措施,2020年12月16日本院通过“总对总”查询系统第二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12月22日本院对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执行合议,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