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孙建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怀宁县。
被执行人:孙爱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庆市迎江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孙建文与被执行人孙爱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本院(2021)皖0802执恢5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长 江 余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黄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