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典娟,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颍上县。 被执行人:安徽天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城泉北路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5545678426。 法定代表人:马金喜,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李**与安徽天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6日立案执行,执行依据为(2021)皖1202民初379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为安徽天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案件在本院为系列案件,本院(2021)皖1202执3157号执行案件已依法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安徽天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颍州区的房产,并依法对被执行人安徽天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为优化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本院决定将本案并入(2021)皖1202执3157号案件一并处理,后续执行措施以(2021)皖1202执3157号案件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皖1202执421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谭宏伟 审判员 刘晨晖 审判员 史向前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樊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