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建锋,男性,****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常欢,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河南东易力天装饰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758365011H,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州大道与商都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楼。
法定代表人:杨崇礼。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建锋与被执行人常欢、河南东易力天装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7月20日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0104执415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