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某某,女,东乡族,生于****年**月**日,农民,文盲。 被告马某某,女,东乡族,生于****年**月**日,农民,文盲。 被告黄某甲,男,东乡族,生于****年**月**日,农民,文盲。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某某诉被告马某某、黄某甲名誉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黄某某于2021年3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理由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乔长鹤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韩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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