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仁军,男,汉族,住靖宇县。
被告:周玉良,男,汉族,住靖宇县。
审理经过 原告梁仁军与被告周玉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5日立案。原告梁仁军于2021年8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梁仁军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梁仁军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850元,由梁仁军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