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尹景瑞、马宝良:
申请执行人尹景瑞与被执行人马宝良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宝良向申请执行人尹景瑞交付尚欠货款及诉讼费合计15000元,其余债权申请执行人尹景瑞自愿放弃。执行费481元已由被执行人马宝良负担。本院作出的(2018)辽0604民初29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