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某某1,男,甘肃省张家川县人。 原告:马某某2,系马某某1父亲,男,甘肃省张家川县人。 被告:李某某1,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 被告:李某某2,系李某某1父亲,男,现年68岁,回族,高中文化程度,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住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龙津里******,居民。 被告:马某某3,系李某某1母亲,女,生于****年**月**日,回族,高中文化程度,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住甘,住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龙津里******。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某某1、马某某2诉被告李某某1、李某某2、马某某3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8月3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某某1、马某某2撤诉。 案件受理费977元,由马某某1、马某某2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铁 成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马小娟 书 记 员  马 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