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屈挥挥。

被申请人:薛超。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屈挥挥与被告薛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屈挥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薛超价值435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并向本院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屈挥挥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对被告薛超名下4350元财产进行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