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家秋,男,****年**月**日出生,苗族,贵州省镇远县人,住贵州省镇远县。 被告:杨金妹,女,****年**月**日出生,贵州省镇远县人,住贵州省镇远县。
审理经过
原告李家秋诉被告杨金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雷 俊 审 判 员 龙 睿 人民陪审员 周文琴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李后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