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松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登封市。 委托代理人范俊霞、田光辉,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 被告:河南天运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金水区丰庆路富邦名邸小区物业办。 法定代表人:史会生。
审理经过
原告李松建与被告河南天运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3日立案,原告李松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缴纳诉讼费,应当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李松建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杨 关 人民陪审员 樊红慧 人民陪审员 刘 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裴淼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