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冯泽豪,男,汉族,住广东省恩平市。
被告:李杰锋,男,汉族,住广东省恩平市。
审理经过
原告冯泽豪与被告李杰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2021年6月11日,原告冯泽豪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冯泽豪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10.24元,由原告冯泽豪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