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长园高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保华,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龙口南山屺母岛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刑济君,任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传坤、梁雯,系公司职工。
审理经过
原告长园高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龙口南山屺母岛港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调解内容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