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彭云贤,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上高县人,住上高县。
被申请人:黄禾寿,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上高县人,住上高县。
被申请人:朱会香,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上高县人,住上高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彭云贤与被申请人黄禾寿、朱会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彭云贤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黄禾寿、朱会香的银行存款85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原告并提供家庭财产作为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彭云贤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黄禾寿、朱会香的银行存款85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