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侯慧丽,女,****年**月**日出生,汉族,高平市建宁乡北社村。
被执行人秦静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晋城市高平建宁乡北社村。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侯慧丽与秦静伟离婚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20)晋0581民初147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其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晋0581民初1472号民事判决书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