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万某某,女性,****年**月**日出生,412721197310306225,汉族,住扶沟县;
被执行人:扶沟某某投资有限公司,91411621586013764H,住扶沟县文化路西段。
审理经过
本院在申请执行万某某申请执行扶沟某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的账户存款12872.5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