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长城工矿物资供应处、宽甸欣颖矿业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长城工矿物资供应处与宽甸欣颖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77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000元,其中,本金12773元,执行费92元,利息135元。至此,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长城工矿物资供应处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624民初233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