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保全人:赵辉,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吉林市船营区。
被保全人:王晓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吉林市昌邑区。
审理经过 申请保全人赵辉与被保全人王晓伟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由于被保全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冻结被保全人王晓伟名下银行存款233890.23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冻结,申请保全人应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递交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员 赵浚淇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