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保全人:赵辉,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吉林市船营区。

被保全人:王晓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吉林市昌邑区。

审理经过 申请保全人赵辉与被保全人王晓伟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由于被保全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冻结被保全人王晓伟名下银行存款233890.23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冻结,申请保全人应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递交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员  赵浚淇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 也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