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欧珠杰布,男,****年**月**日出生,住西藏仁布县。
廖宣军,男,****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
审理经过
欧珠杰布申请廖宣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改则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藏2526民初132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欧珠杰布与被执行人廖宣军自愿达成了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改则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藏2526民初132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