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沂源县隆达汽车修理厂,住所地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涝破河村。
被执行人:杜刚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沂源县经济开发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沂源县隆达汽车修理厂与杜刚红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以与被执行人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沂源县人民法院(2021)鲁0323执835号沂源县隆达汽车修理厂与杜刚红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双方当事人和解未达成协议的,申请执行人恢复该案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