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万达齐富(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6号806室。
法定代表人:穆矢,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冲,系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周扬,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宁省铁岭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万达齐富(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扬仲裁裁决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万达齐富(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辽12执1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