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伟长,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郏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军苗(系高伟长之妻),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郏县。 被告:平顶山市包装和食品机械厂,住所地河南省郏县城东关街73号。 负责人:蔡国池,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刚领,河南长顺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河南森廓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郏县城龙山大道19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5588564789D。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存良,河南克颂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田野,河南克颂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本案在审理原告高伟长与被告平顶山市包装和食品机械厂、河南森廓置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定于2021年8月20日8时30分开庭审理,原告高伟长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高伟长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陈丽丽 人民陪审员  吴素晓 人民陪审员  王改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李兰兰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