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何高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正阳县。
委托代理人梁秋艳,河南明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吴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正阳县。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
审理经过
原告何高旺诉被告吴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肖雪源独任审判。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何高旺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吴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何高旺撤回对被告吴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53元,减半收取176.5元,由原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