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贵州贵铝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铝兴路2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3308894362M。
法定代表人:王宏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文君,男,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证号:*。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万玲,女,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证号:*。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被告:陕西鑫亿通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杰信花园4幢2170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879578791。
法定代表人:刘卫军。
审理经过
原告贵州贵铝物流有限公司与陕西鑫亿通商贸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2日立案。贵州贵铝物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贵州贵铝物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