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希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惠民县。 被执行人:刘建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惠民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希海与被执行人刘建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阳信县人民法院(2021)鲁1622执84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马金海 审判员 赵 兵 审判员 吕振刚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洪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