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继琴,女,****年**月**日出生,住临江市建国街。
被执行人:刘军,男,****年**月**日出生,住临江市建国街。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继琴与被执行人刘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吉0681执1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