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兴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桃源县。
被执行人:吴际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桃源县。
审理经过 王兴中申请吴际连申请支付令一案,桃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725民督160号支付令,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王兴中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桃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725民督160号支付令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田志丹
审判员 胡立勇
审判员 朱云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吴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