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努尔尼沙汗衣提,女,****年**月**日出生,住新疆拜城县。 被执行人:阿地拉艾山,女,1991年11月25日,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努尔尼沙汗扎衣提与被执行人阿地拉艾山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需长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递交终结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新0102执287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买买提艾力 审判员 瓦热思江 审判员 冷长青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热帝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