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王**(申请执行人)、殷鹏杰(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关于王**申请执行殷鹏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6000元,剩余款项被执行人私下履行,经申请人同意后本案执行完毕。至此,王**(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725民特14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李秀岭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 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