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曹文亮,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
被告:安徽省江南百花谷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解放路480号南6楼,信用代码91340300075614998E。
法定代表人:俞勇。
审理经过 原告曹文亮与被告安徽省江南百花谷投资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原告曹文亮于2021年6月3日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自愿,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曹文亮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曹文亮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高士琴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顾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