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着玛措,女,****年**月**日出生,藏族,青海省循化县人,现住本县积石镇团结街*号附*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艳梅,系青海循升律师事务所 律师。 原告:仁某,女,****年**月**日出生,藏族,青海省循化县人,现住本县道帏乡多哇村*号。 法定监护人:着玛措,女,****年**月**日出生,藏族,青海省循化县人,现住本县积石镇团结街*号附*号(系原告仁某之母)。 原告:才某,女,****年**月**日出生,藏族,青海省循化县人,现住本县道帏乡多哇村*号。 法定监护人:着玛措,女,****年**月**日出生,藏族,青海省循化县人,现住本县积石镇团结街*号附*号(系原告才某之母)。 被告:拉浪措,女,****年**月**日出生,藏族,系青海省循化县人,现住本县道帏乡多哇村*号。
审理经过
原告着玛措、仁某、才某与被告拉浪措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5日立案。原告着玛措、仁某、才某于2021年4月26日以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着玛措、仁某、才某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着玛措、仁某、才某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750元,依法予以免交。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拉浪华多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马 明 书 记 员 韩 应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