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
被告练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惠济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练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自愿撤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187.5元,由原告王某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