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大连华仁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
法定代表人:王玉亭,总经理。
被执行人:孝玉萍,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大连市沙河口区。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辽0204民初1562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孝玉萍存款42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如需再次续封,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