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学某1,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 被告:学某2,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
审理经过
原告学某1与被告学某2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原告学某1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明确表示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学某1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孙 竞
裁判日期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 官 助 理 严亮亮 书 记 员 林 英